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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3-06-09 18:52

全国首例算法商业秘密保护案例-智搜诉光速蜗牛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案

基本案情

 

       深圳市智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搜公司)是一家以智能语义为核心的互联网高科技企业,主要产品有“天机”APP以及AI写作机器人,采用自主开发的大数据追踪系统,实现智能跟踪、个性化推荐、智能摘要等功能。智搜公司耗时两年、投入上千万元成本研发的算法推荐技术——“大数据追踪引擎”,可以实现对新闻资讯的智能追踪观察和记录,目前已经在多个媒体机构实现商业落地。

 

       光速蜗牛(深圳)智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速蜗牛公司)采用与智搜公司实质相同的推荐算法,用于融资、推出APP应用程序,并向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提交《深圳市技术创新计划创业资助项目申请书》,从中非法获利。

 

       2021年,智搜公司发现光速蜗牛公司采用了“相似度极高”的智能检索算法,智搜公司负责人说:“技术成果被盗用,对公司的品牌、技术和业务都产生了负面影响。”智搜公司向法院起诉,主张光速蜗牛公司非法使用其商业秘密,请求判令光速蜗牛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智搜公司经济损失100万元。

 

裁判要点

 

       算法的核心为模型特定顺序的选择优化,即使搜索算法或推荐算法所采用的技术均为公开模型,但具体模型选择及权重排序,是需要通过大数据的收集、处理和测试后构成最优选择,该最优选择属于权利人付出劳动的成果,不为公众所知悉,并能为权利人带来商业利益和可保持竞争优势,应当作为商业秘密予以保护。

 

 

法院审理

 

       由于涉案算法的技术内容复杂,技术专家及时介入,辅助法官破解技术难题。法院搜索相关资料,多方面咨询行业专家,共同研究给出专业技术意见,认为被告公司涉诉算法抄袭了智搜公司自主研发的算法。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为:智搜公司请求保护的涉案技术信息为“天机—大数据追踪引擎”搜索算法,涉案算法可用于更精准的检索及向用户提供信息,能为智搜公司带来商业收益和竞争优势,智搜公司已举证证明其已通过签订保密协议或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义务对涉案技术信息采取合理保密措施,符合商业秘密的法定要件。

 

       光速蜗牛公司在其开发的“学点啥”APP中使用实质相同的被诉侵权推荐算法,无法说明研发过程和提供研发记录,且在庭审中明确表示知晓其聘用的赵某志、郝某超、何某飞系原智搜公司研发团队成员,侵犯了智搜公司的商业秘密,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2022年10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一、光速蜗牛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下架侵权APP产品;二、赔偿智搜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人民币20万元;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典型意义

 

       本案是全国首例将算法作为商业秘密进行保护的案例。算法是数字经济发展的核心技术之一,推荐算法技术已经在以互联网平台企业为代表的各行各业得到广泛应用,本案从保护客体、构成要件、侵权判断等方面,明晰了将算法作为商业秘密保护的规则,维护了互联网科技企业的合法权益。